在这个国家,让不让堕胎,居然要看国家生育率?(组图)
韩国女生金素珍永远不会忘了在堕胎结束后的那晚,她体会到的那种身心双重痛苦。
今年21岁的她,在意外怀孕后就一直在网上查找如何获得合法堕胎机会的资料。
然而,所有网上给出的建议,都是让她想办法找一些法律的漏洞进行合法堕胎。
这些建议对素珍来说一点用都没有,最终,她还是选择了一家小诊所,悄悄地接受了堕胎手术。
非法堕胎风险很高,结束之后的素珍因为没得到合理的护理,一整个晚上都痛苦地蜷缩着。
并且,更严重的是,按照韩国的法律,素珍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
是的,在韩国,女性如果不是在极端情况下,
比如乱伦、强奸、威胁生命危险的妊娠并得到伴侣的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允许堕胎。
擅自采取非法堕胎行为的女性,一旦被起诉,最高可能面临一年监禁,罚款200万韩元。
然而,即便知道法律不允许自己堕胎,素珍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承受生育的后果,所以她没有别的选择:
“堕胎对我来说是个很艰难的决定,但对我而言也是正确的决定。”
像素珍这样的接受冒着健康的风险、犯法的风险接受堕胎手术的韩国女生还很多。
2016年,就有超过50万韩国女性接受了非法堕胎手术,这个数字甚至超出了当年韩国新生婴儿的数量。
为什么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韩国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地实行这样严格的堕胎禁令?
在为了提高国家生育率的环境中丧失了子宫主导权的韩国女性们,
到底该如何要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就算是抗议,韩国女性也要戴着口罩】
最近,韩国首尔出现了一次女性抗议活动:
3000多名韩国女性走上街头,举着写满抗争标语的牌子,期望能够呼吁公众支持女性合法堕胎权利。
然而,其中大多数人,都戴着黑色的口罩。
一方面,她们是真的想为自己的身体权利抗争;
但另一方面,她们也害怕这种抗争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麻烦:不管是法律上的,还是舆论压力下的。
要想知道,为什么在一个堕胎实际上很普遍的韩国,要想正大光明地呼喊一次“反对严格的堕胎禁令”,就这么难
除了需要看看韩国的法律外,也许也需要看看他们的生育政策。
根据1953年韩国颁布的刑法,在韩国堕胎是而被定位为刑事犯罪的。
1973年,在新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法中,对于堕胎问题给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除非孕妇及其配偶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者怀孕是由强奸和乱伦导致的,又或者继续怀孕会对孕妇产生生命威胁,
其他情况下,任何堕胎行为都是违法的。
违法采取堕胎行为的医生会被判两年监禁,自行堕胎的女性也会受到一年监禁和相应的经济惩罚。
这样严格的规定,虽然说是出于对婴儿个人权利的考虑出发、出于对生命的尊重而制定的 ,
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为了配合国家的生育政策,有不同程度的放松或收紧。
比如,在1960-1980年代的韩国,在国家政府在提倡降低生育率,控制人口的情况下,
韩国的堕胎禁令执行得并不是很严格。
60年代的韩国,到处都有堕胎巴士小诊所在给女性们做堕胎手术:
70/80年代的韩国医院和诊所里,经常有各种医生和孕妇,在法律擦边球的情况下执行和接受堕胎手术。
(1974年的韩国生育海报:让我们只要两个孩子,并把他们养大吧。)
然而,随着控制人口政策的执行,到了2000年代时,韩国的生育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这时候,政府和反堕胎运动者就开始把注意力转向打击非法堕胎了。
这种“打击”力度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持续加强:
严格控制医院堕胎程序,打击非法堕胎诊所,处罚接受堕胎手术的女性和医生等等。
从这种政策执行的变化中,其实也能感受到韩国政府对女性的态度:
当国家需要控制生育率的时候,就算法律不允许堕胎,实际操作中也会放松管理,给女性们降低堕胎难度;
但当国家需要提高生育率的时候,女性们就不该堕胎,实际操作中就应该严格打击堕胎行为。
虽然这时候的法律,和十多年前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种变化,也可以从韩国的不同年代的生育海报中看到。
(1981年韩国生育海报:即使两个也太多了)
(2004年韩国生育海报:至少两个,或者三个孩子,而不是一个)
【堕胎人数比新生儿还多:禁止堕胎,只会让更多地女性们寻求非法堕胎】
但政府禁止堕胎,就真的能阻止女性们堕胎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政府禁止堕胎,只是让女性们更多地选择非法堕胎:
去小诊所偷偷地接受堕胎手术,又或者是网购堕胎药物自行流产。
甚至有人开展针对有经济条件的韩国女性的“欧洲堕胎之旅”服务...
根据韩国卫生部统计,2010年,韩国至少有16.9万人是接受了堕胎手术的。
而根据韩国的学术机构研究,实际数字可能远超过政府给出的数据:
2016年,韩国接受非法堕胎手术的人可能高达50万-100万人次,
而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当年韩国新生婴儿出生数量。
另外,禁止堕胎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让很多韩国女性感受到非常强烈的压力。
很常见的一个现象是,即使是符合国家合法堕胎的规定,很多女性都经历过被男朋友或者是丈夫敲诈的事情:
自己怀孕了,但如果想要获得堕胎按照法律就一定要获得伴侣的同意,
这时候伴侣就对自己有了法律上的优势:
要么同意我的条件,要么我不同意你进行堕胎。
就算是私下采取非法堕胎,也有可能遭到男友或丈夫的举报…
这种情况并非危言耸听,在过去是时有发生的 。
利用堕胎禁令来敲诈自己女友的男性,和利用隐私照片来敲诈自己伴侣的人,其实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利用性别优势对女性进行的控制和剥削。
另外,这种社会压力下,也导致愿意提供堕胎手术的医生们,收费越来越高:
因为他们每进行一次堕胎手术,都要面临被起诉和罚款的风险。
所以很多支付不起堕胎费用的女性,只能选择网络购买堕胎药物自行流产,极大地增加了堕胎的不安全性。
比如,接受欧美媒体采访的24岁女生李明姬。
她意外怀孕后,从网上找到了购买堕胎药品的渠道。
但是药流并不是很成功,现在的明姬不得不再次接受手术,清楚自己子宫中的多余残留的组织。
这让作为基督徒的她非常痛苦:“我觉得这是对我犯下的罪的惩罚,我以为我会死。”
【偏见才是根源:女人究竟是可以控制的生育工具,还是值得重视的合法公民】
对于上文中,像明姬这样的信教的女生来说,有大量基督教信众的韩国还很多。
对这部分女生来说,她们要获得堕胎权利,除了有法律上的障碍外,也要面对严苛的社会舆论压力。
基督教家庭对堕胎的抨击就不用多少了,还有更多的人觉得采取堕胎行为对女生来说是一种耻辱: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堕胎和行凶有什么差别?
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孩子?
然而,这些指责似乎都将过错推到了女性身上:
意外怀孕是女性的错,非法堕胎是女性的错,国家生育率不高也是女性的错…
但女性自身的权利,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对今后生活的控制权,
却仿佛成为了一件不重要的事情。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研究堕胎问题的韩国学者Kim Jim-seon才会说,堕胎禁令的根源,其实是在于韩国社会对女性广泛的偏见:
“一切都是和政府如何看待女性的存在有关。
是将她们仅仅看做生育的工具,还是关注她们作为正式公民的生活权利和质量。”
(下图为一名接受纽约时报采访,反对堕胎禁令的韩国女生Lee Na-yeon)
所以,随着这两年韩国女性权益意识的崛起,关于堕胎问题的讨论也开始变得频繁:
2017秋天,有超过23万韩国公民签署了一份提交给韩国总统办公室的倡议书,要求堕胎能获得合法化。
也是这次请愿,让许多外国媒体注意到,原来韩国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居然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都有严格的堕胎禁令。
然而,虽然有大量的韩国公民通过网络请愿修改堕胎禁令,虽然这一请愿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支持,
但这一申诉在韩国社会依然没有引起实质性的法律改变,政府表示会考虑和讨论,但没有给出任何会改变的信号...
但斗争并没有停止。
2018年5月,韩国有一名妇产科医生,因为给孕妇们提供过70次堕胎手术而被起诉。
这一事件被韩国社会迅速聚焦:
法庭如何判处这名医生,很大程度上能代表国家如何看待堕胎权利问题,
这是当下为了个人权利而抗争的韩国女性最为关注的事情。
然而,就在万众瞩目等候判决结果的时候,
这个案子却因为法官任命问题而被无限期延迟,问题再一次被搁置了。
讽刺的是,案件被搁置的那一天,也是爱尔兰女性取得她们合法堕胎权益的那一天…
如今, 又是大半年过去了,首尔的又出现了反对堕胎禁令的游行运动。
这一次,她们的抗议或许又将很快被遗忘。
但抗争之路已经开始了,每一次呼喊或许都能改变一些什么:
或许是让社会少一个对女性存有偏见的人,
或许是让社会多一个重视女性自身权益的人,
或许是为今后法律的修改,做出一点点的改变...
希望不远的将来,韩国的女性能如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女性那样,
消除社会对自己的偏见,真正地成为一个能够主导自己的身体和子宫,个人权利得到重视和尊重的躯公民群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