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绿卡有新规 个人收入必须过这条线!(组图)
国土安全部建议的新规定要求,申请绿卡的移民须证明收入至少为联邦贫穷线的125%以上,且不会依赖政府福利。图为一名甫抵美的伊拉克人(左)在凤凰城申请粮食券。(Getty Images)
国土安全部9月22日建议新规定,凡是申请绿卡的移民必须证明,他们的收入至少要达到联邦贫穷线的125%以上,即2018年个人收入为1万5175元,且不会依赖政府福利。
新规定扩大现行的“公共负担测试”,如果实施,家庭收入水平超过联邦贫穷线250%的移民,即2018年为3万350元,就更有希望获得绿卡。如果低于联邦贫穷线的125%,就无法通过“公共负担测试”,申请绿卡就不予受理。
目前,多数移民如果可找到一个收入超过贫穷线125%的美国公民资助,就可绕过这项规定;而新规定则是考虑移民和提供资助的美国公民双方的收入,两者都是审批绿卡时的考虑因素。
新规定还建议,申请被拒的移民需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以免去“公共负担测试”。如果移民开始用公共福利,政府将支取保证金。但若移民永久离开美国或是成为美国公民,1万元保证金将会归还。
新规定的执行将增大移民官员审批绿卡的决定权,反对者表示,许多因素都对移民不利。
科罗拉多州财政研究所估计,科州有60万6000多人生活在至少一个家人不是公民的家庭,其中39万4000人的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的250%,包括绿卡持有人和无证移民。
国安部估计,新规定实行后,2.5%的移民将因担忧失去合法身分或是无法调整身分,而退出政府福利计画。科州健保研究所估计,担忧身分的效应将使科州7万5000人失去健保,其中四分之三是公民,三分之二是儿童,因为移民担心领福利影响自己或家人的身分,会让在美国出生的子女退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