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数字税”有望开征 业内担忧引发关税报复
澳大利亚财政部周二发布的一份文件显示,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对Google、Facebook、Twitter、Uber等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但澳大利亚的初创企业可获得豁免。
澳大利亚财政部周二发布的一份文件显示,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对Google、Facebook、Twitter、Uber等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但澳大利亚的初创企业可获得豁免。
据了解,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在就“数字税”的暂行征税措施征求各方意见。预计这一税收计划将为澳大利亚政府每年带来多达2亿澳元的增收。
“数字税”最早由欧盟提出。
2018年3月,欧盟计划向在其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跨国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具体征税对象为所有在欧盟单一国家拥有超过10万名用户的网络科技企业。
由于在现行规定下,互联网公司只需在其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相关欧盟国家已经遭受数百万欧元的税收损失。
据称,目前在28个欧盟成员国中,已有11个成员国考虑在本国采取临时征税措施。欧盟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就这一问题达成一致。
从区域税制改革到全球税制改革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但在这一问题上,澳大利亚明显走得比较靠前。
澳大利亚财政部长里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对此表示,“澳大利亚政府希望为纳税人做些正确的事情”。
“如果这些公司在澳大利亚赚取利润,那么他们就应该在澳大利亚交税”,里登伯格说,“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联合其他国家对‘转让定价’规则作出改变,也可以寻找创造性的解决方案来建立一个公平的税收体系。”
里登伯格希望通过与经合组织、20国集团(G20)的合作,来推进这一改革,“就像我们在处理跨国避税问题时那样。
“我们非常清楚已有的国际协议,也非常清楚需要与各个盟友密切合作”, 里登伯格说。
普华永道(PwC)澳大利亚税务负责人皮特·卡莱贾(Pete Calleja)表示,在对跨国互联网公司的征税规则上,绝大多数经合组织成员国有着相似的立场,认为应当对现行税制作出改变。
但是目前,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很难就一个通行的税收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安永(EY)税务政策负责人阿尔夫·加比多(Alf Capito)认为,考虑到时间因素(即11月磋商结束至下次联邦选举之间),澳大利亚政府可能很难对临时措施进行有效推行。
而且,“最好能有一个基于共识的长期解决方案,而不是一个只为了增加预算收入的临时方案,” 加比多表示。
加比多说,在考虑到潜在负面影响时,临时提案也不太可能增加大量预算收入,“澳大利亚有理由担心,美国将以撤销对澳大利亚的钢铁关税豁免权作为报复。由于大部分跨国互联网公司来自美国,美国已经表示,将会视‘数字税’为歧视性的税收政策,因此存在关税报复的风险。”
目前,Facebook和Google均拒绝对澳大利亚最新的征税意向做出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