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老大遭老实人反杀!“龙哥,在美国你可能就白死了”(组图/视频)
这两天,中国昆山龙哥拿刀砍人不成被反杀的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两位当事人也被人揭家底,一个是劣迹斑斑社会流氓,而另一个却是一直恪守社会准则的老实人,骑车白衣男子到底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成了大家主要的争议点……
图片来源:网络事情经过:北京时间8月27日晚上9点36分左右,江苏昆山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宝马车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遇上一骑着自行车的骑车人,双方发生纠纷。最开始,宝马车后座下来一男一女,黑衣女子将自行车推到路边,疑似在拉架。约一分钟,白衣男子准备上车。
这时,宝马车的驾驶座下来一名灰衣男子,也就是龙哥,他冲向了骑车人。 灰衣男子下车后,便用手直指骑车人,速度极快地冲了过去,双方便开始你推我搡。
视频中可以看到,龙哥非常具有攻击性。其间,宝马车上又下来一名女子,与白衣男子拉架。双方纠缠了约50秒。
随后龙哥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刀,再次冲向骑车人。
只见龙哥手持砍刀,对着骑车人的身体就砍了过去。骑车人也毫不示弱,敏捷地防卫着。
过招期间,龙哥的刀脱手,骑车人抢刀开始反杀。
抢到刀的骑车人,立即回砍数刀,受伤的灰衣男子开始躲避,骑车人仍追着砍。
这是一段持续2分43秒的视频,事发后迅速在网络传播成为热点,而昆山警局也在后期发出通报:
图片来源:昆山公安微博
流氓混混VS普通市民
龙哥:一个终日穿梭于监狱的混混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2013年7月19日因本案被昆山市****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捕。后羁押于昆山市看守所。
图片来源:网络
而让人意外的是,今年3月,龙哥还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了毒贩。龙哥还被昆山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
图片来源:网络
骑车男:一个被生活压垮的老实人
在昆山贴吧,一网友自称于某某前同事爆料称:白衣骑车男子于某某的身份并非特种兵于某某大近年来屡遭不幸生活压力较大儿子患癌症、父亲去世……
有媒体了解到于某某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职,为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
该酒店员工称于某某为人和善、待人友好,并不像一个喜欢冲动的人!
图片来源:网络
白衣骑车男也被砍伤
白衣骑车男也被砍伤
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数次入狱又数次出狱,仍开着宝马继续横行霸道恶霸,一个是没有社会污点更饱受生活摧残的老实人……网络上很多人对于龙哥的死一片叫好!认为骑车男子是为民除害!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引起了广泛争议:
支持方
反对方
类似事情在美国会怎样?
佛州也发生一起类似事件,一名优步司机半夜载客回家,途遇一名男子,以为自己女朋友在车上,威胁要开枪,优步司机果断拔枪打死该名男子,他因正当防卫而未受到任何指控,但这一事件也引发了美国网友的热议。
律师分析:
正当防卫是一门“技术活”!到底何为正当防卫?所谓的正当防卫应该定义?在界定法律如何属于正当防卫上,刘龙珠律师分析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当受害人正在处于危险进行中:也就是说,只有当对方正在对你发起攻击时,此事的反击则属于正当防卫;
2、手段与风险对等:如果对方只是出言不逊或并未动手,但受害方却直接发出攻击则属于不对等,应属于防卫过当;
另外刘龙珠律师特别指出:在美国,有超过30个州有所谓“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law)。 根据这项法律,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在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武力自卫,“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胁,没有义务先撤退”。
图片来源:网络
跟昆山案在网上主要争论的焦点就是:当龙哥逃亡自己车子后,白衣骑车男仍然追砍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对此刘律师分析,如果龙哥已经受伤打算逃走,白衣骑车男子却依然进行砍杀那显然就是防卫过当或过失杀人!但如果龙哥在逃跑时在言语中仍有威胁表示要立刻报复,白衣男子仍感到生命受到威胁,那么此时的追砍仍然属于正当防卫!
有媒体采访到白衣男子于某某当时龙哥返回车内的情况,白衣男表示:
如白衣男子所说情况属实,那么就仍然属于:正当防卫!
俗话说,朗朗乾坤不可欺,莫欺穷人穿破衣!这个社会上就有那么一些人,看着别人老实,说一次两次不还嘴,就一直欺负人家。龙哥被反杀这件事或许就是把老实人逼急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