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往事:应收账款蹊跷,涉规避高额税收(组图)
市场传闻明星范冰冰涉嫌“阴阳合同”已被有关部门调查。
范冰冰具体涉及哪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有待调查后给出官方结论。
不过仅就税务相关问题,从她是为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上市公司——唐德影视(SZ:00426),在财报中披露的信息来看,无论是范冰冰抑或是唐德影视自身,想办法规避高额的税收却是事实。
两份报酬
唐德影视与范冰冰的合作,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
这一年,唐德影视投拍、范冰冰主演的《胭脂雪》在各个地方频道播出,最终实现了2947万元的收入,唐德影视获得了其中的2504万元。
此后,范冰冰出演的影视作品中就经常有唐德影视的身影,直至2014年上映的《武媚娘传奇》成为唐德影视首部收入破亿、最终收入达到近5亿元的爆款作品。
《武媚娘传奇》从2011年就开始筹备。最初,恒大影视投资比例为60%,唐德影视仅为40%。
2014年,唐德影视与恒大影视签署协议,由唐德影视于2015年3月底前,将恒大影视已支付的720万元投资款及固定收益款288万元(投资款的40%)一次性支付给恒大影视,之后恒大影视仅享有署名权。
仅享有署名权的还有吉林鸿普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广西电视台。
2013年12月,唐德影视与鸿普影视签署协议,后者投资1000万元,并在投资满12个月后额外支付20%的收益分成,后者的控制人是吉林电视台。2014年4月,广西电视台投资1000万元,投资12个月后获得的收益分成是15%。
获得分成后,两家电视台都仅保留对该电视剧的署名权,与发行收益无关。参与电视剧分成的仅有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视分公司。
《武媚娘传奇》剧照
唐德影视的招股书显示,《武媚娘传奇》的拍摄总成本为2.93亿元,2014年,该剧为公司贡献了2.68亿元的收入,2015年则有1.98亿元,合计达到了4.66亿元,加之合作方的分成,这部电视剧的总收入应该在5亿元上下。
凭借这部电视剧,范冰冰获得了近5000万元的回报。
范冰冰的近5000万元是在2013年和2014年的两年内得到的。唐德影视招股书披露,2013年,范冰冰以《武媚娘传奇》主演的身份,通过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获得566万元,2014年则得到了1300万元。
不仅如此,2014年,范冰冰以《武媚娘传奇》监制的身份,通过江苏福缘四海传媒有限公司获得了3110万元的收入,两项合计收入为4976万元。
在一部电视剧中,范冰冰凭借两个身份获得了近5000万元的回报,并将个人收入分摊或者转移到第三方公司——在《武媚娘传奇》制作过程中,范冰冰作为监制和演员获得的报酬使用的是两个公司的账户。
其中,作为演员获得的1866万元片酬支付给了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工商信息显示,后者的唯一股东就是范冰冰。
另外,范冰冰作为监制获得的3110万元收入则是支付给了江苏福缘四海传媒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家公司已经注销。
不过,根据历史记录,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是持股99.4%的杨学敏,另一名股东是持股0.6%的李勤。仅从股东关系上,范冰冰与这家公司看似没有关联,她所获得的3110万元收入看似与其并无关系。
但工商信息显示,名为杨学敏旗下的公司要么注册地与范冰冰的爱美神公司相同,要么所留的电话一致。范冰冰参加的真人秀节目《挑战者联盟》中,制片人同样有杨学敏的身影。
范冰冰在真人秀节目《挑战者联盟》中
范冰冰为何要将更多的收入放在一家与自己看似无关、但却紧密联系的第三方公司呢?
在媒体关于演艺明星避税的种种方式中,个人收入公司化、身兼数职收入多样化等等方式不一而足。在此次电视剧的拍摄中,范冰冰以两种身份、两家不同的公司参与制作,动机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由于演艺明星收入高,如何避税成为其考量的范围,但避税手法是否合理、是否涉及逃税,界定的“红线”并没有清晰的规定。
影视明星避税的方法多如牛毛,例如在避税地区成立工作室、成立第三方公司、签订大小“阴阳合同”,身兼制片、监制等职务分散片酬等。
通过唐德影视支付给范冰冰的含税总额,市场或许可以窥见明星们避税的规模到底有多大。
对于这两笔合计近5000万元的支出,唐德影视代缴代扣了多少税款呢?因为范冰冰也是唐德影视的股东之一,在招股书中,唐德影视表示,公司向范冰冰支付的含税金额为5275万元,比范冰冰的收入多出了299万元。
在此过程中,范冰冰有没有避税、何种方法避税,或许只有自己知道了。显然,如果是普通人得到一笔近5000万元的劳务报酬,需要缴纳的税款要多出数十倍不止了。
在招股书中,唐德影视清楚的写明了范冰冰作为《武媚娘传奇》的监制,得到了超过3000万元的报酬,可在最终的演职人员中,该电视剧近20名监制人员中,却没有范冰冰的名字。
《武媚娘传奇》的播出信息显示,该电视剧共有7个总监制和11个监制,其中并没有范冰冰的名字。
如果范冰冰仅凭监制身份就能拿到超过3000万元的回报,那么这7个总监制和11个监制又该拿到多少报酬呢?范冰冰一人近5000万元的酬劳已经占到了电视剧总成本的近20%,18名监制人员显然并没有像范冰冰一样得到如此丰厚的回报,否则电视剧的成本远不止3亿元。
虽然监制的18人名单中没有范冰冰的身影,制片人名单中却出现了范冰冰。在《武媚娘传奇》的播出信息中,范冰冰是3名总制片人之一,其经纪人穆晓光是4名制片人之一。
同样,如果范冰冰是以总制片人的身份拿到的3110万元报酬,那么另外两名身份一样的总制片人是否也拿到了如此丰厚的酬劳呢?4名制片人又该得到多少薪水呢?
另外,更令人深感疑惑的是,上市前,唐德影视给了范冰冰近5000万元的收入,可上市后,范冰冰又将这笔收入悉数“转回”,这又是怎么一笔交易呢?
蹊跷的应收账款
2015年,唐德影视的应收账款中,四川、湖南和河南电视台系数在列。公司出品的《武媚娘传奇》在湖南和河南等卫视先后上映,另外的两部电视剧《拥抱星星的月亮》和《左手劈刀》也都在四川卫视播出,因此这并不奇怪。
但在应收账款名单中,范冰冰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爱美神”)也出现在其中,应收账款的金额为4849万元,期限在1年以内。
爱美神成立于2015年7月底,彼时公司的股东只有范冰冰和其母亲张传美。工商信息显示,2015年,爱美神实现营收3468万元,净利润为53万元,纳税金额为零。
唐德影视应收爱美神4849万元,即爱美神给唐德影视贡献了近5000万元的收入。不到半年时间,收入仅有3000余万元的爱美神向唐德影视采购了什么影视剧,需要付出近5000万元呢?
换句话说,爱美神仅是范冰冰旗下众多注册公司中的一家,注册资金也不过300万元,其主业与唐德影视类似,那么唐德影视究竟向爱美神销售了什么产品才能获得近5000万元的收入呢?
为了寻求答案,笔者不得不继续翻阅唐德影视2015年年报。
据该年报显示,在公司主要销售的电视剧中,《武媚娘传奇》贡献了1.98亿元,《左手劈刀》和《拥抱星星的月亮》分别实现收入6182万元和5898万元,后面两部电视剧与范冰冰没有关系。
另外与范冰冰有关的是唐德影视参与投资的《挑战者联盟》,范冰冰是该档综艺节目的嘉宾之一,2015年,该节目为唐德影视贡献了4575万元的收入。
因此,范冰冰主演的电视剧与参与的真人秀综艺节目给唐德影视带来超过2亿元的收入。
这意味着在2015年,唐德影视需要确认相应的成本,继续向范冰冰所属公司支付报酬,范冰冰及其所属公司属于唐德影视的供应商而非客户。
而在唐德影视的主要收入来源中,范冰冰及其公司似乎也没有理由购买唐德影视的作品而为其贡献收入。
如是蹊跷的应收账款是否涉及范冰冰方面的避税行为,在未有官方认定结果之前尚难以定论;不过,就唐德影视来说,其则是实实在在采取了避税的手法:
与众多同行扎堆避税天堂霍尔果斯不同,唐德影视选择得避税地是新疆喀什,但避税效果同样明显。
利润转移法
2017年,唐德影视的收入为11.80亿元,净利润达到1.92亿元。在影响公司净利润10%以上的子公司中,只有一家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新疆诚宇”),当年新疆诚宇实现营收5.44亿元,净利润2.38亿元。
这就是说,2017年新疆诚宇的收入仅占到了唐德影视的46.1%,但净利润的贡献却占到了123.96%,一家子公司的净利润比唐德影视所有公司合计贡献的净利润还要多。
这样的情况在2016年同样存在。2016年,唐德影视实现营收7.88亿元,净利润1.74亿元,其中,新疆诚宇实现营收3.29亿元,净利润1.89亿元。
后者的收入仅占唐德影视的41.75%,净利润贡献却占到了108.62%,占比也是在百分百以上。
在上市的2015年及其之前的3年,唐德影视并没有盈利如此丰厚的子公司。
2015年2月17日,范冰冰与赵薇现身唐德影视IPO仪式中
唐德影视披露的招股书显示,上市之前,其盈利最好的子公司是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唐德电影”)。
2012-2014年,唐德电影分别实现营收2498万元、7979万元和26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54万元、741万元和1000万元;同期,唐德影视的营收分别为1.91亿元、3.19亿元和4.0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611万元、6365万元和8571万元。
也就是说,无论是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唐德电影的占比并不高。
这意味着,2015年之前,唐德影视的净利润都主要由母公司实现,2015年之后新疆诚宇成为利润源泉。
之所以新疆诚宇能成为唐德影视的全部净利润来源,与其享有的税收优惠息息相关。
新疆诚宇于2015年7月在新疆喀什注册成立,唐德影视拥有其100%的所有权。
按照财政部等部委的有关规定,2010年至2020年,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疆诚宇享受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5年度起,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唐德影视将全部利润转移至新疆诚宇,其避税的目的显而易见。
避税效果立竿见影。
2011-2015年,唐德影视的所得税分别为1406万元、1925万元、2128万元、3038万元和3357万元,所得税税率基本在25%上下。
而2016-2017年,唐德影视的所得税金额只有465万元和598万元,所得税税率只有3%左右了。
2016年和2017年,唐德影视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79亿元和1.98亿元,按照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计算,唐德影视所得税分别为4477万元和4946万元,唐德影视的税后净利润则分别下降为1.34亿元和1.48亿元。
2016年和2017年,唐德影视按照25%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合计约9400余万元,实际上缴的仅有1063万元,这多出来的近8400万元都成了唐德影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