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搜查、扣押财产,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权利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作者:Cynthia Gao 高晨曦
澳财网主编
cynthia.g@aocai.com.au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是澳大利亚最具权利的政府部门之一。和其他一般的政府行政部门不同,ATO具有类似于警察局和执法部门的权利。换言之,ATO执法不当可能会危及小企业的生计。
根据近期费尔法克斯传媒(Fairfax Media)和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四角栏目组的报道,ATO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令人堪忧,并呼吁有关部门采取行动加强监督和任责管理。
据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两名举报人透露,ATO内部存在一种“有毒文化”,即为了达到既定收入目标,一些小企业主和个人沦为税务官员的故意打击目标。
这种以牺牲正确操作规程、纳税人公平性以换取税收收入增加的不道德行为在ATO实则非常普遍。
导读
一、在澳洲,澳洲税务局“风光无限”
二、当“收税任务”成为对小生意“强取豪夺”的正当理由
三、澳洲税务局(ATO)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四、究竟谁来负责监管澳洲税务局?
五、结语
一,在澳洲,澳洲税务局“风光无限”
唯有死亡和纳税无可避免,在澳洲也一样。
不论一年里哪个时节,澳洲媒体的头版头条都会有澳洲税务局(ATO)的身影。
2018年4月,澳洲税务局(ATO)表示,将进行逾36万宗个人税务审查,针对工作相关开支及其他扣税申报项目,并已发电邮通知逾130万名工人及200万物业投资者。
2018年3月,澳洲税务局(ATO)已发出警告,正在打击那些将出租房用于自己度假,而将支出用于退税申报的违规行为。
2018年2月,澳大利亚税务局表示,将对超过2000万名国际签证持有者,包括留学生、新移民和临时居民等进行税务调查,利用数据匹配审计的方法揪出偷税漏税者。澳大利亚税务局将对为期3年的民政部门与税务局的记录进行交叉参考,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一次税务大彻查。
据了解,此次税务大彻查所涉及的所有人需提供:签证申请人及其担保人的地址历史记录,签证持有者抵澳和离境的时间,学生签证持有者还需提供就读学校的详细信息。此外,澳大利亚税务局还将核实每个人是否缴纳了所有的应交税,以及是否满足各项税务标准等。
移民中介等相关机构也是此次彻查的对象,特别针对那些具有潜在违规操作和投资行为的中介及机构。虽然这不是澳大利亚税务局第一次盯上移民中介,但如此大规模的彻查行动还是头一遭。
澳大利亚近年的财务政策一再紧缩,对于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早在2016年底,澳大利亚税务局就对各大社交媒体,包括FB、INS、Twitter进行了管制。照这个趋势,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也很快在劫难逃。这意味着,喜欢炫富的在澳华人和留学生都有可能会被税务局盯上,成为调查对象。
去年,澳大利亚税务局还曾对包括悉尼、墨尔本、黄金海岸、阿德莱德在内的华人较多的地区进行了税务调查,特别针对餐馆、咖啡店、外卖店、发廊、美容院、美甲店、快递服务、木工、电工、水管工、清洁工等小生意业主,此举主要是为了打击现金交易和追剿黑金经济。据悉,此次调查共计追回了820万澳元的税款,着实令人乍舌。
除了现金交易,海外的工作收入、投资、养老金和退休金也是要缴税的。总之,只要你生活在澳大利亚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收入来源都会被列入合法的税收里。尽管有些交易最终可以申报退税,但首先你要申报。报税晚了,遗漏报税,虚假报税,不配合调查的,轻则罚款,重则遣返。
在税务局如此严格的标准及审查之下,对普通民众来说,做一个诚实的纳税人是非常重要的。
大部分人都认为,如果自己没有什么可隐瞒的,那就不会有任何损失。如果没有正确报告收入或资产,只要及时修正上报,也可能不会受到处罚,或者处罚会显着降低。
但事实上,税务局手中握着的绝对权力,足以倾覆一个普通纳税人的生活。
二,当“收税任务”成为对小生意“强取豪夺”的正当理由
在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四角新闻栏目组采访时,ATO收税官Richard Boyle表示,2017年,ATO的部分工作人员接到指示,对于 ATO单方面确认存在拖欠税收款项的纳税人/实体,无论这些纳税人/实体实际情况如何,必须从其银行账户中强行扣留资金。
Richard Boyle说道:“我们得到了非常明确的只是,就每一起案例签发标准的扣押通知函(garnishee notice)”。
扣押通知函是ATO的收债工具之一,主要用于通知银行在未经纳税人/实体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从其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标准的扣押通知函则要求银行持续将纳税人/实体银行账户中的款项转入ATO指定账户。
就Richard Boyle透露,接到上头邮件通知的时候距离下班其实只有一个小时,但是通知邮件中却写道:“还有一个小时下班,意味着你还可以发出至少5封扣押通知函。”
同时,ATO前高级官员Ron Shamir也向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四角新闻栏目组和费尔法克斯传媒曝光了ATO为实现收入目标不顾纳税人利益的做法。
Ron Shamir表示他所在的墨尔本Box Hill分部有上头设定的硬性收入目标。在这些目标的压力下,很多工作人员不得不寻求捷径。他说:“相比ATO,纳税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同时,ATO专挑小型企业主或个人,而不是大型企业下手。因为相比后者,前者享有的法律资源明显要少。”
Shamir于2015年年中被ATO以不履行职务为由遭到辞退。他曾经投诉至公平委员会并取得了胜利,但是随后在上诉中败诉。ATO同意与其和解,但是前提是要求Shamir不得就ATO任何事情公开发声。Shamir拒绝了这样的和解。
在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四角新闻栏目组和费尔法克斯传媒对Shamir的同事求证后,得知Shamir所言属实。
其中,一名ATO高级税务专员由于害怕遭到报复而选择匿名举报。他说:“目前ATO这一为实现收入目标而不顾纳税人利益的做法依旧存在,并逐步渗透至各项业务部门员工。”据其透露,ATO各项业务部门均存在硬性的收入目标。
另外,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小企业主Helen Petaia就一直为自己的不公平待遇和ATO进行抗争。Helen Petaia于2006年创立了一家科学技术公司,即Safe Family Cards Australia,主要为澳大利亚居民提供关键的医疗资讯。
2012年之前,公司业务进展一直非常顺利。但是这一切随着ATO对其布里斯班业务进行审计戛然而止。2013年年底,她收到了ATO的两份告知函,称公司拖欠ATO数十万澳币。
Helen Petaia说道:“ATO在通知函中指责我们鲁莽、且税务申报存在作假和误导性的陈述。为此,我们需要额外支付50%的罚金。”
就在她急需资金进一步推广公司技术的同时,ATO的税务账单也随期而至。她的投资人由于知道了这件事纷纷撤出资金。但是事实情况确是Helen Petaia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ATO却置之不理,并要求Helen Petaia自行提供详尽证据予以证明,随后还扣留了公司款项,导致其无法支付子女的学费、房贷出现违约等。
2014年11月,ATO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当,操作过程中存在错误。并同意赔偿其20,000澳元。但是,Helen Petaia决定进一步上诉,并要求ATO提供所有针对她以及她公司指控的书面文件
2018年2月,也就是距2012年噩梦开始的5年之后,Helen Petaia依然没有得到针对其价值百万损失的实际赔偿。
Helen Petaia在接受采访时,无奈的表示:“我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去税务局势力范围之外寻找公平,这也可能是唯一能转变我命运的机会。”
那么,Helen Petaia真的能得到她所希望的公平吗?
三,澳洲税务局(ATO)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那么,澳洲税务局(ATO)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它和其他联邦政府部门又有何不同?
1,被指控人自证清白前,澳洲税务局就可行动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遭到指控,那么指控人负有举证义务,并且在罪名成立之前,你是无辜的。
但如果ATO税务专员找上你,指控你存在税务欺诈行为时,你必须自己提供详尽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换言之,如果你接到ATO审计后发出的债务通知,即使你坚称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ATO也会采取相应的行动。
3年前,澳大利亚议会委员会曾建议取缔这种举证义务倒挂的现象,其主要的担心就是部分不合格审计员的权力滥用行为。但是该条建议最终未被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所采纳。
过去十几年来,ATO一直被冠以“调查员”、“检察官”、“法官”、“陪审团”、以及“和财务刽子手”的代号。
对于小企业而言,如果接到ATO的债务通知,那么很可能唯一的选择就是内部调解。如果你选择就债务问题进行上诉,受理机构和债务签发机构可能属于同一团队。如果你无法让审计师撤销之前的决定,那么在继续上诉之前,你必须先交纳债务通知一半的金额。换言之,在你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之前,你就已经无法保全自己的资产了。
2,澳洲税务局具有“无证搜查权利”
按照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相关立法的规定,ATO被授予了极大的权利,以打击逃税漏税行为。
例如,ATO在没有获得搜查证之前仍有权进入你的住所搜查证据。如果税务官想要从你的住处拿走什么东西,她只需要在有搜查证警察陪同的条件下即可。
ATO在一条声明中说道:“我们有权进入并停留在任何土地、住所和地方,并有权查看任何书籍、文件、物品或其他财产等。”
据统计,2017财年,ATO共使用上述权利37次。其中有10次,ATO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即对业主处所进行搜查。
3,澳洲税务局具有“扣押权利”
对于小企业主而言,ATO的扣押财产权利不容轻视。按照规定,ATO可以授权银行把原本划拨给小企业的收入转账至ATO指定账户。然后,这笔收入将用于偿还小企业之前的税务负债。
在某些情况下,小企业主甚至毫不知情,直到他们发现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或供应商款项时才知道出了问题。同时,即便是还在上诉时期,ATO也可以这么做。
由此看来,澳洲税务局可谓是“大权在握”,其权利甚至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
四,究竟谁来负责监管澳洲税务局?
虽然高等法院和其他符合管辖规定的法院判决确实可以推翻ATO的决定。但是上诉费用不菲,很多小企业往往无法承担。
而大企业往往就游刃有余,以澳洲科技巨头苹果公司(Apple)为例,澳洲税务局(ATO)对公司开展了长达五年的审计后,没有做出任何处罚决定,双方也没有任何税务争议。此外,澳洲为打击跨国避税而采取的两项立法措施也不会对公司运营造成影响。
据悉,五年的苹果澳洲ATO审计期间为2012年至2016年,此间,苹果澳洲缴纳了6.3亿澳元税款。在2015年,公司收入约80亿澳元,销售成本约70亿澳元,实现净利润5亿澳元,缴付了1.46亿澳元税款。
对比澳洲税务局对待小生意如寒冬般无情的态度,也不难看出端倪。
此外,ATO有责任接受联邦议会,参议院和议会听证会调查。同时,ATO还接受联邦监察专员(Commonwealth Ombudsman)和国家审计署(National Audit Office)的审查。
同时,税务监察总局(The Inspector-General of Taxation)也是ATO的监管机构,由30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国20,000名ATO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显然,这30个人没有、也无法做好自己的工作。
早在2011年,就有报道称澳洲民众对税务局的投诉增加了近一倍,而且该机构未能达到自己设立的及时处理纳税人投诉的标准。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澳洲税务局使用的用于评定其工作的“交通灯”系统,在最近几年内一直呈红色。根据官方数字,在2011财政年度内的投诉案例接近5万,而之前两个财政年度仅为40,665和27,942个。
其它没有被及时处理的投诉还包括对不完善的行政管理的赔偿和不实际的审计要求。当时,只有38%的人认为税务局“工作出色”。
7年后的今天,不知还有多少人能认为税务局“工作合格”。
澳洲税务局自身行使职能以及被监管形式都需要一场深度变革,而且刻不容缓。
结语
事实上,澳大利亚政府官员的职位很不稳定。他们每3年或4年需要进行重选,受政治势力的影响很大,并且他们要对公众舆论负责,而这些舆论通常又是由极具影响力的媒体所决定的。一旦指控腐败,进而导致公众查询、媒体监督和有罪推定,就很可能被拉下马。
这场曝光之后,希望真的会有质的改变。
再次上马启程的人,能尊重每个努力工作,诚实缴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