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街头摆摊卖菜 贴纸条"谁让移车谁是狗"
“谁让我移车谁就是狗,谁碰我的车谁就是猪!”稚嫩的文字配上小狗和小猪的图像,这是邵阳11岁女孩自制的“护身符”。父亲要去进货,母亲离家出走未归,她只能一边写着作业,一边看着菜摊,因为这是他们一家五口的唯一收入来源。面对这个特殊的占道经营者,城管人员耐心沟通后,做了一个温情的决定。
近日,邵东县城管执法局两市塘片区城管执法人员正在胜利街二巷路口执勤,发现了一台尾厢装满菜的破旧皮卡,涉嫌违规停放。
4月4日,邵东县城管执法局两市塘片区大队长刘洋告诉记者,这个菜摊摊主比较特殊,看模样像是一个小学生,而车尾部分还贴了张“护身符”:“谁让我移车谁就是狗,谁碰我的车谁就是猪!”
独守违规摊位,车后贴“护身符”
刘洋回忆,4月1日上午,一台破旧皮卡停在路口卖菜,因涉嫌违规停放,执法队员准备上前让摊主挪车。
让执法队员感到棘手的是,这个摊位的主人有些特殊,是一个将作业本垫在车厢边缘专心写作业的小女孩。执法队员试图询问她的监护人在哪,但没有得到应答。“我们问了她很多问题,她就一直沉默,反正不讲话。”刘洋说。
这时,站在车厢尾部的执法队员看到一张令人哭笑不得的纸条,上面写着:“谁让我移车谁就是狗,谁碰我的车谁就是猪!”这句话下面还配上了狗和猪的小图。
这个充满小学生特色的“威胁”让执法队员们感到“好笑又心酸”。等待多时,女孩的监护人仍然没有露面,大家感到有些难办。曾庆贵是4名执法队员中唯一的女性,她打算单独与小女孩谈谈。
一开始,曾庆贵打算从小女孩自制的“护身符”聊起。她问小女孩,为什么要写一张这样的纸条?是给城管看的还是给别人看的?谁教她这么做的……然而一连串的问题后,女孩仍然没理曾庆贵,一直埋头写作业。“她的一双眼睛充满戒备和不安。”曾庆贵说。
城管留字条让女孩父亲善待家人
城管队员的尴尬仍在持续,女孩一直专注自己的作业。
于是,曾庆贵打算从女孩的生活入手。“我跟她聊聊正在写的作业,再谈谈学校的生活。”聊了40多分钟,她慢慢打开了小女孩的话匣。
经了解,女孩名叫小艳(化名),今年11岁,是邵东县灵官殿镇人,目前在两市镇一学校读小学五年级。小艳说,今天一个人在此摆摊,是因为原来看摊子的母亲出走了。
小艳家中有三姊妹,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时不时发作。“她爸爸喜欢喝酒,每次喝多了或者心情不好就会打她妈妈。”曾庆贵了解到,十几天前,小艳的父亲罗秋生由于借钱问题与妻子产生争执,盛怒之下将她暴打一顿。母亲离家出走未归。
说到自己家里的事,小艳的情绪有些激动。城管队员经过考虑,没有选择当场处罚这个低龄占道经营者,斟酌后写下一张温情的字条让她转交给爸爸:“罗先生:你好!两件事:一.责令你明天不要用皮卡车占道违规经营,如若不改,按相关条例处理;二.请善待你的妻子,给女儿撑起一个幸福温暖的家。”
第二天,这台破旧的皮卡没有出现在这里。
父亲说女儿卖菜不止一次受欺负
记者问小艳当时为什么会写下这张“护身符”,她停顿了许久,又干脆地回答:“不知道”,之后便不愿意多说。
小艳的班主任王老师说,她学习成绩不错,跟熟悉的人相处时热情开朗,但在陌生人面前有较强的防范意识,“所以在城管和记者面前表现沉默”。“她给我的印象是聪明、泼辣。”王老师说,11岁的小艳有着与年龄不符的精明和勇敢。
小艳的父亲罗秋生告诉记者,自己此前曾遭遇车祸,右腿内至今还有两块钢板,做不了高强度体力活,只好选择卖菜,每个月大约赚1000多元,要供养一家五口。
一家的生活过得艰难,夫妻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争吵动粗是家常便饭。对于妻子“跑路”一事,他的语气有些愤懑而又无奈:“我没有老婆了,随便她。”
曾有朋友介绍罗秋生去做保安,虽然收入跟现在差不多,但是相对而言轻松些。罗秋生还是选择了卖菜,因为“卖菜可以把别人不要的菜留下来给全家吃,但是做保安工资只够我一个人吃饭”。
罗秋生说,因为自己偶尔要去进货,老婆状态不稳定,两个大女儿学业任务比较重,于是上小学的小艳经常帮自己看菜摊。小艳作为一个未成年摊主难免被人欺负,在她9岁时,曾经有当地一群社会青年拿光了她的玉米,没有给一分钱。这种事情不止一次,看到光秃秃的摊子,罗秋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被欺负)也是没办法的事,她卖东西全靠别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