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花转售攻守道(下) | 法律专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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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4 篇原创文章
大年初六,祝《澳洲房产大全》各位读者朋友们新春快乐,狗年大吉!
了解澳洲房地产的人都知道,在2016年之前,澳洲楼花市场常常出现团签、买家哄抢项目的卖家市场盛世。
但是,自去年年初以来,海外人士贷款政策不断收紧,甚至关闭,这使得很多面临即将交付的海外买家都因为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无奈之下,将已支付10%首付的楼花放回市场,进行转卖,甚至以折扣价出售,以脱手“烫山芋”而避免无法交割的违约责任。
本文的前两部分内容,请参见《楼花转售攻守道(上) 》
一、对于楼花转让,政府、开发商(卖家)的主流态度
二、为什么市场对重回市场的“二手”楼花非常感兴趣
在本文的第三部分,今天我就带大家来图解楼花买卖的4种主流方式,哪一种更合适您。
方式一、交付前直接转售(撤销原合同,签署新合同)
方式二、交付后再售出(旧买家可加价)
方式三、直系亲属间转名 (Section 18 (3) of Duties Act 1997 NSW)
本部分内容延伸阅读:银行全面停止海外贷款?不能交割房产,你还有这三个选择 | GOODWIN专栏22
方式四、交付前转售空地
无论在交地前或交地后,如果旧买家不能在4年内完成都应向FIRB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报备,并说明不能按时开工的原因,即申请延期开工。如果旧买家在建房前将空地卖出去,则需要另行申请一份“卖地许可”。简单来说,要告诉FIRB为何旧买家无法按时开工,为何要在建房前转卖。只有在获得“卖地许可”之下才能合规的转卖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