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之后,“占中”分子们又想“重返校园读书”了(图)
香港(专题)终审法院决定放生黄之锋(左)、周永康(中)及罗冠聪(右),三人毋须坐监。
2月7日电 昨天(6日),香港终审法院把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3人放了。今日(7日),有港媒分析“这意味着黄之锋、罗冠聪原则上可参选立法会。”但在今早,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3人均表达出“重返校园读书”的愿望。黄之锋称,“自己在‘占旺’藐视法庭案中被判监3个月,现正保释等候上诉,未知需否重新坐监。他期望可于今年9月重返大学读书。”
香港东网7日报道称,“意味‘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原则上可参选立法会”,不过罗冠聪今早(7日)于电台直言,已放弃再次参选立法会的念头,会在今年9月重返校园完成学士课程。他又称,“‘众志’的议会抗争路线已被‘落闸’,未来需要调整方向,包括由政党转型为压力团体。”
参加同一节目的黄之锋称,“自己在‘占旺’藐视法庭案中被判监3个月,现正保释等候上诉,未知需否重新坐监。他目前会专注协助民主派竞逐在下月投票的立法会补选,并期望可于今年9月重返大学读书。”
“香港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说,“现在他已无案在身,今年8月会到美国继续修读博士课程。”
香港终审法院把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3人放了
据人民日报报道,3名非法“占中”分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就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被改判监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6日下午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认同上诉庭指面对有暴力成分或非法集结案件,法庭有需要以更严峻方式处理,即使有较低暴力成分;以“公民抗命”等作为动机,都不应在判刑上起着太大作用。但马道立说,今次案件在上诉庭覆核刑期时,明显不恰当引用判刑指引,以大幅度及更严峻方式判刑,因此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3人于2014年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2016年被控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其后向高等法院提覆核,上诉庭去年8月改判黄之锋入狱半年、罗冠聪入狱8个月、周永康入狱7个月。3人其后分别服刑69至83日,接近一半的刑期,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