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醉驾被控 试图隐瞒 终致被拒入境(图)
一名中国留学生L某,涉嫌酒后驾驶并被警方控罪。他在申请续签的时候隐瞒了此事,遭到拒签。L某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仍被拒绝。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L某是中国公民,在08年12月来加拿大留学。2016年11月,他在安省开车时被警方截停接受呼吸测试,并发现其体内酒精浓度超标。警方将L拘捕,控其危险驾驶(impaired operation of a motor vehicle)之罪名,并定于2018年5月出庭。
L某的学生签证在2017年8月30日到期。他在之前的四个月,也就是2017年4月递交了续签申请。
不过,L某并没有向移民官如实交代自己曾被警方控罪的经历。在申请表上的“你是否曾在任何国家被定罪、被逮捕或被控罪”一栏,他填了“否”。
当年5月,移民局给L发来了一封“程序公正信”(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称,鉴于他未如实披露自己被控罪的事实,所以可能会被禁止入境。
据悉,收到这封信通常意味着移民部因申请人的某些条件不符合要求而打算拒绝,但允许申请人在30天内提出解释、辩白或补交材料。
L某在回信中,承认了自己有所隐瞒,并辩称自己误解了申请表上的问题,还以为问的是“是否被法庭定过罪”。
移民官没有接受L的辩解,与去年5月30日做出拒签决定。
L某不服,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覆核申请。
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所面临的是“较轻的指控”,不应该影响他的续签。
按照本国移民法,只有在境内犯下重罪(被判监禁超过六个月,或罪名所面临的最高刑期超过10年)的外国人,才被禁止入境。
移民局的代理律师则表示,L某被拒签,同他所面临的罪名是轻是重无关。按照规定,签证申请者必须如实、全面披露个人情况,而签证官有权对虚假称述者拒签。
该律师还援引了一个旧案例:早前,印度留学生帕特尔也曾面临醉驾指控,且没有在申请续签的时候如实向移民部披露。即便该留学生的控罪被警方撤销,他仍然没有获得续签。
联邦法官斟酌了双方的陈诉,认同了移民局一方的意见,并判L某败诉。
该法官表示,L某未能真实称述自己被控罪,乃是事实。尽管他其后在给移民局的回信中坦白,但是仍然构成了虚假陈述,而签证官有权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