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子嫁到台湾10年育两子 遭法官逼认假结婚(图)
图为陆配杨女士左和丈夫。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海外网1月10日电 从大陆嫁到台湾10余年的杨女士,与丈夫育有2个孩子,一家4口虽然生活拮据,感情却十分紧密。不过,十分蹊跷的是,日前台湾法院却判这对夫妻是“假结婚”,还称杨女士嫁到台湾是为了“非法入境台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杨女士日前向台湾“移民署”陈情表示,她和丈夫2003年在福建登记结婚后赴台,并分别于2005、2007年生下一女一子,2010年5月经台相关部门核准,杨女士取得了当地户籍。
不过,杨女士透露,当时夫妻二人想购买房子,因丈夫有卡债怕影响购房权益,于是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受理期间,却因二人要离婚,就一口咬定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假结婚”。
报道指出,杨女士的丈夫因此被判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2年,台“移民署”2015年还曾寄通知表示将撤销其“身份”、户籍,并要求离境。
陈女士透露,自己曾多次向法官证明与丈夫绝不是假结婚,他们不仅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带到法院,还把当时仍年幼的两个小孩抱到法院,一家四口一早从基隆骑摩托车到板桥地方法院,但无论他们怎么说法官都不相信。
杨女士还表示,板桥地方法院检察官在她的“不起诉处分书”上竟然标注,她和丈夫并没有结婚真意,而是为用假结婚方式“非法入境台湾”。
法官甚至逼迫杨女士丈夫承认自己就是“假结婚”,甚至威胁道:“如果你承认是假结婚,我就不再这样刁难你们。”丈夫在无奈之下只好承认,也因此被判刑。
法院的判决给二人在台湾的生活造成重重一击,因为没了“身份”,杨女士连工作都成了问题。杨女士说,丈夫过去从事抓龙虾的工作,在一次捞捕过程中不慎罹患潜水员症,导致下半身瘫痪无法工作,属于中度残疾。两个孩子分别就读小学和中学,家中经济困窘,仅靠丈夫的“残疾补助”和“中低收入户收入”度日,一个月才不到一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200元)。此外,杨女士只能靠帮人收垃圾、打零工来维持生活,日子本已很艰难,如今没有了“身份”,就无法继续工作。
对此,前台“移民署署长”谢立功则“打抱不平”:“杨女士不但生了小孩,也在台湾置产,怎么可能是假结婚?”谢立功批判:
“难道又是恐龙法官?”法官应仔细了解状况,做出符合人性的判决。
事件经发酵后也引发了岛内网友的探讨。
有台湾网友认为:“这种日子困苦也不离不弃的,就不是假结婚。”也有网友讽刺:“恐龙法官无疑,台湾的法官都活在自己的法律教条象牙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