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不让座遭老汉“霸王硬上弓”?沈律师深度解读澳法制裁暴徒!
案件回顾
近日,在上海地铁二号线内,一位老人因女生不肯让座,一怒之下坐在女生身上,而女生则是回应老人态度太恶劣,否则自己有病在身也会让座。见此,车厢内其他乘客纷纷指责老人,而老人也开始污言秽语骂了起来,随后两位涉事人被地铁管理人员带走。
像这类让座事件国内屡见不鲜,如果发生在国外会怎么处理?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沈寒冰大律师应邀解答这个事件,让我们一起听听他的看法~
AHL法律沈律师谈“让座”看法
沈寒冰: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澳大利亚,法官通常会通过这样逻辑来处理:如果座位旁有标明老弱病残专座,这个女子就想要坐在上面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弱、病、残中的一项(排除老,根据资料显示女子显然不是老龄人)。倘若女子不能证明自己符合要求,那么根据澳洲法律规定,她必须为老人让座,这是法官考虑的第一个层面。
道德标准不代表法律约束
如果上面写着爱心专座的话,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是一个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法律对于占座的人没有约束力。如果她不给老人让座,只是违反了一个道德的标准,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接下来女子和老人在争执吵架,在法律层面他们也没有错,而道德层面上,在公众场所吵架是不对的。而一旦吵架者用污言秽语攻击对方,那么在澳洲法律上来说辱骂者已经触犯法律了。
相关澳洲法律处罚及处罚标准:一定违法,轻重不同而已!
当老人直接坐在女子身上时,触犯法律分为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略轻,一个比较严重。如果老者只是简单干脆的坐在女子身上,没有任何性骚扰的举动,那么这样的身体触碰仍然是触犯澳洲刑法的,情节略轻。而如果老人刻意去触碰女性隐私部位的话,那么就会构成性侵罪名。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所以像这类案件发生在澳洲,在老弱病残专座上,而当事人又无法证明自己有相关情况,那么如果公交部门有行政规定,可以对她做出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法律介入,如果法院判决仍旧不服,还可以上诉到终审,终审判决即为最终结果。
辱骂、触碰隐私部位均会构成犯罪
如果是在爱心专座上,女孩子不让座仅仅是道德层面的不达标,并不会构成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有任意一方有辱骂行为,那么辱骂方将会受到警方的起诉,因为已经构成刑事行为。而老者坐在女孩身体上,如果没有刻意去侵犯女孩隐私部位,警方会以身体触碰违反刑法处理。
起诉条件
但无论如何,这两者在道德层面上都是错误的,一个没有尊老一个没有爱幼。并且在澳大利亚法律中,如果在公共场合,两者有肢体冲突倾向行为并且影响到其他人,那么警方会对两者同时进行起诉。
作者简介:
沈寒冰,教授、太平绅士、律师、澳大利亚新西兰国际公证师学院院士。
AHL法律律师行律师,中资投澳、澳洲上市专业律师。
其2009年代理的维多利亚楼花案被澳大利亚最大最古老的《悉尼晨锋报》评价为“改变澳大利亚房产运作”的案例,该判例被收录进《澳大利亚联邦法学报告》并且入选各类法学教科书。近年专业从事并参与大型投资项目的规划和法律工作。
国民党元老,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之一的陈立夫先生亲自为沈律师书斋两次题写“听雪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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