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 | 新公民法草案卷土重来了吗?(图)
当前移民部长 Peter Dutton 率众推行的新公民法草案于2017年10月18日在参议院遭到失利,未经讨论而被移除出局。就在当日,移民部长提出了修改后的草案意见,希冀通过些微让步,在最后一刻得到反对派的支持,但是未获成功。尽管如此,移民部长仍然迫不及待地将这个颇为一厢情愿的“妥协版”修正草案公之于众,准备再次进入讨论议程。该修正草案已经在移民部网站上正式发布,链接如下:
https://www.border.gov.au/Trav/Citi/whats-new
该修正草案还是基于政府于4月20日提出的六点改革意见,但对英语能力进行了略微调整,简述如下:
持永居期间 - 申请人须持有澳洲永居四年之后方可申请公民,且四年中离开澳洲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英语能力 - 申请人需进行单独的英语测试,需证明其掌握了普通程度的英语能力(Modest Level)。此前草案中的英语能力要求为“能力英语”(Competent English,相当于雅思四个六分的水平)。现略有下降。
强化关于澳大利亚价值观的声明
强化入籍考试
申请人需证明其融入澳大利亚社会
强化入籍宣誓内容
另一个在实行上的重要改变就是,修正草案如果立法通过,那么将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新法不再具有追溯力,不再对从2017年4月20日起递交的申请采取“一刀切”的措施。根据移民部网站公布的消息,凡是2018年7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均以递交当时的法律为准。
新法无追溯力是修正草案所能带来的最好消息,这就意味着,从4月20日起递交的入籍申请不再受到新法影响。现在和即将满足现行入籍条件的准申请人,如果在近期递交入籍申请,也不会受到新法影响。
但是在持永居期间和英语能力方面,移民部长并没有做出太多让步。
首先,“普通英语能力”并不是一个移民法上现有的概念,不像之前的“能力英语”概念在移民法中有法可循。“普通英语能力”到底是指雅思几分,目前并没有一个官方定论。据澳媒报导,移民部长曾说政府可接受雅思五分的英语水平。
其次,不管要求的是何种英语能力,归根结底,申请人在新法下还是要多参加单独的英语考试,不像现在只需要参加一次入籍知识考试。
再次,不少反对意见认为持有永居四年之后方能申请公民,等待时间太长。修正草案在这方面丝毫没有让步。
工党已经明确反对新的英语能力要求,称“日常英语”的能力要求比较适当,“普通英语能力”的要求太高。
在公民法草案投票中掌握决定权的南澳谢诺峰团队(NXT)亦反对修正草案,称“仅仅对英语测试和追溯力进行修改是不够的,我们仍然反对该法案。” NXT主张对草案进行彻底性的修改,但在英语能力和持永居期间方面具体观点为何,目前尚无最终表态。
从公布的该修正草案内容来看,似乎移民部长是勉为其难地做出了些许让步,并没有摆出真正想要讨论协商的姿态。从目前局势来看,要通过此修正草案的可能行也并不大。移民部长这么急切地公布该修正草案并试图再次推动立法进程,如若不是背后有了其认为可靠的支持者,便是盲目乐观。公民法改革一波三折,后话如何,唐林律师行继续为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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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