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华裔医生被指强吻女病人“我只是碰脸表示关怀” 当庭翻供(图)
李子俊昨日作供时,其辩护律师J. Lilles问及他到士嘉堡颐康中心探望母亲时,与案中女病人相遇,当时女病人与个人护理员(PSW)的对话,但遭医学会代表律师反对。纪律聆讯小组其后决定接受这段证供。
李声称在颐康中心看到女病人感惊讶,指女病人当时向一名个人护理员查询工作性质和入行资格。个人护理员告诉女病人私人电话后,女病人便离开。他自言每周两次下班后到颐康中心探望母亲,从未要求病人代他探望母亲。他其后又向纪律聆讯小组补充说,颐康中心职员懂普通话,24小时有注册护士,各方面照顾周到,令他毋须操心,因此没必要找人代为照顾母亲。
他声称由于内外科医学会颁布的限制,令一些病人未能获得治疗。有一对患病的夫妇因为出外旅游未接到电话通知,依预约日期前往求诊,却因诊症时间改变“吃闭门羹”。其后再次到诊所时,他只能为丈夫作出诊治,患严重骨质疏松症的妻子原应打第二次补骨针,以及治疗乙型肝炎和尿血、尿蛋白疾病,该太太当日想如往常般随丈夫一起入诊症室,但被诊所职员阻止。他向病人指出张贴的医学会规定,表示无能为力。
辩称碰脸表示关怀
医学会代表律师A. Cranker盘问李子俊时,向聆讯小组递交一份政策文件,被代表聆讯小组的独立法律顾问反对。因为医学会应该依据案发时的政策文件为准,而不是最新版本。医学会代表律师问李子俊,是否要避免与病人有不必要的身体接触。李回答“正确”。律师又指李子俊就该名女病人,3次向安省医疗保险计划(OHIP)收取心理辅导费用。
医学会代表律师出示李子俊向聆讯小组提交的办公室照片,提问座椅是否有轮子,是否可以移向病人。李回应称座椅可以移动,但办公桌左面下方有文件柜。律师问是否可以跨过文件柜,李称可以,但指女病人指控他一手写病历,一手接触女病人,李称根本不可能同时进行。
医学会代表律师问李子俊为何亲吻女病人时,李说女病人患严重的类风湿,经常全身疼痛,但当日只是抱怨曾经做手术的伤口部位痛,是一大进步,因此他轻碰面颊表示关怀和鼓励。医学会代表律师用“亲吻(Kiss)”,但李子俊坚称是“脸颊碰脸颊”(Cheek to Cheek)”。
医学会律师指李子俊的供词,与医学会调查员的纪录和李子俊其后的书面答复不符。当时李子俊是用“亲吻”。
李子俊反驳说,调查员打电话到他诊所时,他正在为一对夫妻看病。调查员要求立刻回答,他当时非常难堪。他其后上网查资料,又看YouTube才确定是应该称为“脸颊碰脸颊”,而不是“亲吻”脸颊。
医学会代表律师今日会继续盘问李子俊。
案中女事主日前作供时表示,到李的诊所看病时曾多次被不当触摸肩膊及大腿,她都会避开及感到不安,其后有次覆诊后,李想强吻她。女事主又供称曾应李要求,两次到士嘉堡颐康中心探望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