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悄悄出任一带一路大湾区公司董事(图)
网媒香港01报道,在任时不断推广“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前特首梁振英,卸任至今才短短两个月,却以全国政协副主席之身,涉嫌悄悄出任两间以一带一路及大湾区为名的公司董事;有立法议员质疑,如有关公司属商业性质,梁有机会涉及利益冲突。
报道指出,涉事公司名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查册显示,两家公司属担保公司,由薛冯邝岑律师行的合伙人薛建平、与该律师行另一位律师梁秉钊在今年7月4日及6日成立,同时出任董事,注册地址为律师行的中环置地广场办公室。
报道又指,梁振英则至本月1日才加入两间公司出任董事,梁秉钊在同日辞任。薛建平与梁振英甚为稔熟,梁过去多次向传媒发律师信,亦是透过有关律师行作法律代表;梁振英在任期间,亦有委任薛建平作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空运牌照局成员等公职。前任特首办公室及薛建平至11日深夜仍未回应传媒查询。
此外,曾竞选特首的前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则被指出任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客席教授。
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的网页显示,曾俊华出任该系客席教授,但未有公布任何详情,而负责规管问责官员离职后的“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至今未有就曾俊华此职作出公布。
根据规定,问责官员若要从事受薪或无薪工作,只要离职未够一年,亦算“冷河期”,按理曾俊华若出任此职,需要经委员会审批;此间传媒分别向港大相关学系及上述委员会查询有关曾俊华获邀任教的详情,以及是否已经获申请、为何未见公布,但迄今未获回覆。
港府现时就首长级公务员离任,设有规管他们离职后外间工作的审批机制。公务员事务局就此订立2至3年的“过冷河”机制,首半年至1年为“禁制期”,期间不得担任商业性质的外间或全职受薪工作,其后是“管制期”,工作须先得公务员事务局批准,当局会就利益冲突及公众观感等因素作出决定。不过机制过往曾受批评,如2008年,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便就“梁展文事件”,承认审批有失误而向公众道歉。
曾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的梁展文,在任期间曾涉让新世界发展以约8亿元低于市值价钱,夺得红磡红湾半岛再发展,而他退休后2年旋即受聘于新世界中国,出任执行董事及副董事总经理,年薪逾300万元,引起社会质疑是延后利益,迫使政府设检讨委员会,检视高官退休后再受聘的政策及安排,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终承认审批有失误,向公众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