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微信代购竟被控刑事犯罪!只因卖了这个!你的朋友圈很可能也有!已经被盯上!以下几个禁区绝对不要碰,不然麻烦缠身!
今日代购
代购居然做到进局子,上法庭?今日哥没有开玩笑!您看看就知道了……
今天,我们故事的主角代购的不是这个……
也不是这个……
更不是这个……(别问今日哥这是什么,今日哥不知道,没吃过,没有用……)
而是这个……
喂喂!别想歪!不是代购妹子!是代购妹子戴的美瞳!
没错!朋友圈代购美瞳居然涉嫌刑事犯罪!近日,江西南昌一名网店女店主代购后,被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南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网店店主盛某某未经药监部门批准,擅自在朋友圈销售隐形眼镜和美瞳,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5年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盛某某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在某网购平台网店“海外代购超市”购进隐形眼镜和美瞳。然后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向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并留下淘宝、微信店铺信息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
据检察院负责公诉的相关人员称,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看到这里,今日哥忍不住为自己朋友圈里做美瞳代购的朋友们深深地捏了一把汗……毕竟,沾手这些生意的朋友为数不少呢……
大量代购卷入法律雷区,多重罪名避之不及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的人选择请托代购来获取国内难以买到的一些商品,比如保健品、婴儿奶粉,奢侈品等。然而,代购毕竟还是个新生事物,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不少做代购的朋友发现自己做着做着居然就卷入了法律纠纷之中。
案例1
赵某31岁,杭州人,原来在一家企业上班,日常生活两点一线。前两年,她发现大家对海外商品消费需求提升,朋友圈里的代购们坐坐飞机出国,买点东西回来卖就能赚钱,日子似乎很好过。于是,2016年年中,她辞掉了原本的工作,从事职业代购。
在明知境外采购的货物带入境需要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半年多的时间里,赵某仍将在日本、韩国大量采购的化妆品、奢侈品等货物,以行李藏匿、包通关物流等方式走私入境,通过淘宝店及微信等渠道销售牟利。因为没有缴税,赵某售卖的产品售价比正规渠道便宜不少。
今年年初,在一次代购回国过机检查时,杭州海关隶属机场海关发现赵某行李图像显示异常。杭州海关缉私局隶属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赵某走私普通货物一事立案侦查。经查,赵某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近半年多时间内,多次往返境外代购,累计境外代购货值约28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约80余万元。
案例2
不久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代购偷逃税案件,被告人从境外找人购买价格不菲的奢饰品手提包,买到货后“人肉”入关,再将物品在网上销售获利。由于累积偷逃税款高达千万元,该案2名主犯一审均获刑11年。
家住南京的冯亮(化名)在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香港居民刘敏(化名),听说刘敏有办法能从欧洲等地买到价格不菲的奢侈品爱马仕品牌手提包等物品,两人合谋开始了偷逃税款走私奢侈品入境之路。
自2013年底至2015年9月,刘敏在境外买到物品后,采用“货标分离”手段,将货物“人肉”带入境内,再通过快递邮寄至冯亮指定地点,货品的标签、包装等也通过类似手段交给冯亮。根据检方结合冯亮销售单据和快递记录等内容确认,短短一年多,他们走私入境的货品偷逃税款达27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两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最终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
专家如是说
专家说,其实“代购”这种行为本身不等于“违法”,普通人出国回来为朋友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其次,要看回国携带物品超5000元是否申报了。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自用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带工费等,而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最后,要看代购合不合法,还是看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
有关规定
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16年3月联合发文称,消费者“海淘”的单次交易额不得高于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不得超过2万元。在此额度内,消费者享受增值税、消费税70%的关税优惠,但一旦超出,则需要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全额征税。
个人海外代购如何避免滑入“走私”犯罪?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不过单一品种物品限自用、合理数量,烟草、酒精等则依照国家其他规定办理。个人携带应税物品入境时,应主动如实申报并依法缴税。
否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逃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即符合刑法第153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做代购的朋友们啊,国家的方针政策,还是要积极地学习一个,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姿势水平,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