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案最后一场庭审 虐奸杀判12年?全场骚动(组图)
"我再强调一遍:旁听席上发出的任何噪音,都会对法庭的工作构成干扰。"这是李洋洁案的第36场庭审,法警在一次短暂休庭时对旁听席大声说:"因此请大家务必保持肃静,也请大家务必弄清楚'肃静'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就在休庭前,男被告Sebastian F.的辩护律师贝内维茨(Marco Bennewitz)与伦夫(Klaus Rumph)向法庭提出了量刑建议,认为应当按照青年刑法,以情节严重之强奸致死罪判处10年监禁。
"即便按成年刑法宣判,对强奸致死罪的合适量刑也应当在12年左右。"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就出现了骚动。这与一天前检察官以及陪诉方律师提出的按"情节极其严重之强奸罪、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量刑建议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两名辩护律师在最终陈述中,举出了众多事例,试图以男被告自幼存在心理疾病为由,证明其心智尚不成熟;同时又试图证明,即便是存在显著的人格缺陷,被告在入狱后日趋成熟的表现也依然有教化、改善的空间。辩护律师据此认为,这已经满足了适用青年刑法的条件。
此外,辩护律师还试图推翻检方的谋杀罪之指控,认为李洋洁之死并非是Sebastian F.之主观故意,而是"情节严重之强奸罪的极端后果"。
和之前的35场庭审一样,本场庭审也依然在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的118厅进行。这是这座仅有不到10万人口小城的法院里最大的房间。法庭的正前方坐着3名法官、2名陪审员、1名书记员,法官的右手侧是控方,依次坐着两名检察官和三名陪诉方律师,后者在刑事案件中代表受害者出庭。而在法官的左手侧则是辩方,坐着两名被告,两名被告两侧,各自有两名辩护律师,同时还有4名神情警惕的法警坐在被告席后。
在法官的正对面,则是证人席。不过,今天的证人席是空的。历时七个多月的庭审,已经进入了控辩双方最终陈述环节。在证人席背后的旁听席上,不少媒体记者已经相互认识,而普通旁听民众,则以德绍本地的退休老人为主。
旁听席共能容纳约60名媒体记者以及普通民众,在短暂休庭期间,都在相互讨论这桩案情。不少老年听众都对两名被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的空洞神情表示愤慨,还有人结合辩护律师的10年量刑建议,认为“应当把那畜牲送到中国去坐牢”,另一人则补充说:“在中国,情节严重的强奸案就已经够枪毙了。”而在有人表示“辩护律师的良心都太坏”“我们国家取消死刑就是错误”之后,好几名正在埋头整理材料的记者终于抬起头来,耐心地和几位大爷、大妈解释辩护策略、死刑存废等法治常识问题。
李洋洁就读的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校区
重新开庭后,女被告Xenia I.的两名辩护律师英瑟尔曼(Christine Inselmann)与克罗泽(Rüdiger H. Klose)也依次进行最终陈述。他们重点强调了Xenia I.自幼起就屡遭严重家暴、甚至还遭继父强奸的心理创伤,以及过早怀孕生子(现年仅21岁的她已经生过3个孩子)对其心理成长造成的极其不利影响。辩护律师也再次阐述了Xenia I.在与Sebastian F.的恋情中的明显弱势地位,认为她非常依赖男方,造成她无力对Sebastian F.的犯罪行为进行阻止。
两名律师同时还认为,Xenia I.虽然有明显的心理疾病,但是她的心智“足以在不受Sebastian F.威胁的前提下,绝不参与这种暴行”;律师还指责Sebastian F.喜怒无常、骄横强妄,认为Xenia I.当时“被迫参与犯罪,是因为担心若不参与,被虐死的人就是自己”。据此,辩护律师认为,女被告参与强奸是因为心智尚不健全,而李洋洁之死则和她并无太多直接关联,所以建议法庭仅按‘情节严重之强奸罪’依青年刑法判其3年有期徒刑。
“没想到这里也有魔鬼”
当天早些时候,李洋洁父母的律师派茨纳(Sven Peitzner)也进行了最终陈述。正如他前一天所透露的那样,他的陈述“站在为人父母的人性立场之上”。派茨纳描述了一个礼貌、儒雅的家庭,将女儿送到在建筑设计界久负盛名的德绍求学,而这种值得骄傲的生活却突然“坠入地狱”。他说:“Sebastian F.,就算你终身坐牢,你的警官母亲还依然有权定期来看你。可你想过李洋洁和她父母吗?”
而对女被告Xenia I.,派茨纳也毫不留情地指出,所谓的“被胁迫犯罪”一说完全是胡扯,她“完全清楚自己当时在干什么”。“你说你当时太担心会失恋,你这可是把你的恋情置于李洋洁的生命之上!你可不是什么受害者,你同样也是谋杀犯。”
据此,同另一名李洋洁父母律师谢夫纳一样,派茨纳也建议法庭判处女被告10~15年监禁。在陈述的最后,他还向法庭转达了李洋洁父母的一段话:“我们一直对德绍市有着良好的印象,真的没想到这里也会有魔鬼。我们要求德国司法机关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