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联斌不可能是林家血案凶手?网友提出一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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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足友送给我一份林家血案受害人的法医报告详细资料,仔细看了几遍。除了觉得很难用独狼凶手解释所有伤口和其他痕迹,尤其是第二间房Irene受害房间墙上的血绳印,还发现这样一个证据 :
#.林暋消化道节段:The gastric mucosa was arranged in the usual rugal folds and the lumen contained approximately 25 ml of thin,sanguineous fluid without pill or food fragments。 胃黏膜有通常的皱褶,胃腔内有约25毫升稀薄,血红色液体,没有药丸或食物碎片。
#.Terry消化道节段:The gastric mucosa was arranged in the usual rugal folds and the lumen contained approximately 70 ml of brown-grey, thick, partially digested food fragments. 胃黏膜有通常的皱褶,胃腔内有约70毫升棕灰色,粘稠,部分消化的食物碎片。
#.Henry消化道节段 :The gastric mucosa was arranged in the usual rugal folds and the lumen contained approximately45ml of green mucoid liquid without identifiable pill or food fragments. 胃黏膜有通常的皱褶,胃腔内有约45毫升绿色粘液状液体,没有可辨识的药丸和食物碎片。
之所以觉得这个信息重要,是因为在大量杂乱无章的法医信息中,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东西:我们知道3男性受害者死前不久是一起在林老太家用了晚餐,警方认为他们同时被害,那么他们尸体的胃内容物可以用来推测死亡时间。尤其是,以上这个法医信息指向一点:同时进餐的3男性受害者死亡时,胃都还没有排空。
查阅了中英生理和法医资料,比较公认的食物胃排空时间是4小时,个体差异最长可有6小时。因为2男孩处于消化吸收旺盛的生长期,照理他们的胃排空时间会偏短,但为了使这个证据更经得起推敲,我们取4-5小时。这个时间还受一些因素影响,包括气温,进食食物种类,进食量,进食后的活动,是否喝酒等。
我们知道那一餐没有提供酒,在一篇中文报道中讲了林老太专门为亲人们准备了他们最爱的食物,那天的晚餐有林暋最爱的八宝粥,包括红豆沙,Terry光是红烧肉就吃了7大块,Henry除了炒饭也吃了3个最爱的煎荷包蛋。这些,似乎都反映在法医发现里。Terry食用了较大量的肉,所以他的胃残留物在3人中最多,而林暋食用了红豆沙所以他的胃残留物是血红色的稀薄液体。我们知道他们后来分乘2部车回家,除了林暋被CCTV录到9:30pm左右在一加油站逗留了几分钟,没有其他户外活动,直接回家。
同时进餐,又几乎同时用完餐的3个个体,尸体在法医检查时发现胃残留物相当,排除其他因素的可能影响,说明他们胃残留物所见,可以可靠地用来对照平均胃排空时间,来测定死亡时间。如前述,平均胃排空时间为4-5小时,而3男受害者的胃都还没有排空,他们死亡时间应该为餐后约3.5-4.5小时。
我们还知道CCTV录到林暋和林老人那天晚餐前7pm从书报店开车回家,路程约半小时,一直空着肚子等着的3个男孩和其他家人应该在这2人一到家就开始用餐。7:30pm 用餐,男孩们吃饭比较快,林暋也饿了,最晚8:30pm 也应该结束了。那么他们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凌晨12:00-1am 左右。
而被警方从谢家收缴的电脑里,有电脑被积极地使用而不是空挡开着,一直到凌晨2am才关机的记录,警员在法庭上证实了这一点。不论是谁在用那电脑,谢联斌应该就在自己家里。这也逼使四审的新检察官Tanya Smith将起诉中林家血案的受害时间改为2-6am。 这是一个2am 之前谢联斌不在凶案现场的有力证据。
这两个证据摆在一起,不可避免地得出:谢连斌不可能是林家血案的凶手。
我相信这个发现可以用在上诉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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