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 | 注册移民代理行为准则:投诉
注册移民代理行为准则
自2017年4月18日开始生效
第9部分——投诉
9.1 一个注册移民代理必须适当地回应一个人(无论该人是否是一名客户)对该代理或该代理的雇员所进行的工作或服务的投诉。
9.2 关于处理和解决客户对代理人的投诉,一个注册移民代理必须根据当局的建议来提交进行调解程序。
9.3 如果当局向一个注册移民代理提供了向该当局做出的关于如下的一个投诉的详情:
(a) 该代理或代理的雇员进行的工作或服务;或
(b) 与该代理遵守本准则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
该代理必须在当局向该代理提供详情时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适当地回复当局。
更多实用信息,敬待下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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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