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别人的歌是否先征得同意?看看李健是怎么说的
当大家这几天还在对着迪玛希的《歌剧2》舔屏时,原创维塔斯已经委托经纪人向湖南卫视要求停止侵权的行为。更向湖南卫视发出了律师函,全文大意指已经对侵权的事情忍无可忍,要求删除华人春晚的歌曲材料并不再使用《歌剧2》作为演出。
此律师函公布在微博后,很多网友都表示支持维塔斯维权,但是迪玛希也是被湖南卫视坑了,是无辜的。
当然从现在已知的来龙去脉来讲,这个站法是中肯的,毕竟也不是迪玛希主动要唱《歌剧2》的。但是有一位前辈,他把这些本该由电视台代劳的工作,也亲自做得非常好。那就是素有音乐才子之称的李健。
他曾在采访中表示,虽然自己的《传奇》多番遭人侵权,但是自己无论是参加比赛还是演唱会,都会亲自跟原作者拿到授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小编只服李健。因此不管是歌手,还是节目组,都多多考虑这些问题,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利益,才能让音乐更好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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